根据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3号)的要求,泰州市文化局组织开展了泰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泰州市文化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市及市直有关单位申报的38个项目进行了审议。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专家委员会根据项目价值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泰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计27项,合并后为23项)和泰州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计1项)。10月11日,《泰州日报》将泰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和泰州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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